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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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文教专家领取生活补贴及相关费用报销流程的通知

[2017-07-28]

一、报销流程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期间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的(来华期间以邀请函的日期为准),外国文教专家的国际旅费、住宿费等费用应与外国文教专家生活补贴一同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期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可以借款的形式预先申请领取生活补贴的一半,待专家离境后一同报销其余生活补贴及其他费用并核销借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领取生活补贴具体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北航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中填写专家来华日程,并提交学院用户审核;

2.学院用户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中下载《外国文教专家生活补贴收据》,由项目负责人、专家及经费负责人亲笔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原件暂留存,复印件作借款使用;

3.财务信息系统中提交“借款单”;

4.将借款所需材料送核算大厅黄方老师签字确认后、交前台处理;

5.项目负责人和专家接会计通知后,到核算大厅领取专家补贴的50%,确保生活补贴发放至专家本人手中。

(二)领取其余生活补贴、核销借款及报销其他费用具体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北航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中填写专家来华总结及决算,并提交学院用户审核;

2.学院用户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中下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由项目负责人及经费负责人亲笔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3.财务系统中使用网上报销系统国内差旅报销模块,填写住宿费、国际旅费及城市间交通费等各项信息,确认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

4.财务系统中使用劳务申报系统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模块。先点击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专家护照信息,选择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其中,财务项目选择本学院对应的引智项目经费号;摘要建议写明校内负责人及专家姓名,以便查询;支付方式选网银,每次只能提交一位专家。完成后提交;

5. 将报销所需材料送核算中心负责老师签字确认后、交前台处理。

二、 应附材料

(一)领取生活补贴应附材料

1.邀请函(含专家姓名、在校时间)复印件;

2.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入境章页复印件;

3.国际旅费订单、来程登机牌复印件;

4.外国文教专家生活补贴收据(借款时附复印件,报销时附原件)。其中,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的“学校重点聘专项目”和“学校常规项目”,《外国文教专家生活补贴收据》应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5.财务网上提交单据(借款时提交借款单,报销时提交校外劳务单)

(二)报销其他费用应附材料

1.《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

2.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入境及出境章页复印件

3.邀请函(含专家姓名、在校时间)

4.住宿费发票及消费明细、公务卡刷卡记录

5.国际旅费订单、来程登机牌原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页面(如为我校教师购买,则需蓝色行程单及公务卡刷卡记录)

6.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如为我校教师购买,则需公务卡刷卡记录)

附件1:《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
附件2:
外国文教专家生活补贴收据
附件3:北航2017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学院经费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