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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11-30]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顺利做好2022年财务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的编报,现开展年终各项清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一)自助投单业务

自助投单机将从2022122318:00起关闭。

(二)各类对外业务

计划财务部将从20221226日起停止办理所有对外业务(含校内经费转账及其结算业务)。

恢复对外业务办理时间为202319日。

2022年度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331日。

(三)国库直接支付业务

由于付款周期限制,国库直接支付业务(国拨项目单笔500万元以上付款)将从2022122日起停止办理。

二、清理借开票据

各单位及科研经费负责人应及时办理预借发票(包括税务发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核销手续,借票人可在科研服务平台认领经费时线上申请核销票据,操作流程可查看《科研票据线上办理操作流程》(计划财务部网站-业务流程-科研管理),也可在科研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中查看。如果借票人已经办理完成经费认领,核销借票可登录科研服务平台-个人中心-科研经费-科研经费认领列表中找到对应经费认领记录选择“票据核销”。

三、清理未入账款项

(一)核销借款

各单位及经费负责人应对未核销借款加强管理,配合计划财务部完成借款清理工作。

(二)清理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基建项目、修缮类项目、设备采购类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清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符合退回条件的应于20221223日前提交退款手续。

(三)各类收入入账

各单位应认真清理收入事项,及时认领到款、办理结算手续;及时清理已到款未办理科研经费开题的科研暂存款。计划财务部将于年末对部分无人认领长期暂存款进行清理。

(四)固定资产入账

各单位应做好各类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并与建账记录、财务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如有差异,请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联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图书馆在20221223日前完成年度固定资产转账相关事宜,并将固定资产转账数据、固定资产折旧数据(除房屋折旧外)、无形资产摊销数据报送至核算中心,将房屋折旧数据报送至办公楼223房间。

(五)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各类账款,避免拖欠。

四、清理合同制聘用人员、B岗人员工资欠款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制聘用人员及B岗人员工资欠款催缴工作。各单位及经费负责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于20221223日前足额补缴欠款并预缴20231月至12月的工资、四险一金等支出。

五、清理经费结转结余

(一)清理国拨经费结余

各单位应加快推进归口管理项目的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国库项目执行进度目标。

各单位应对形成结余资金的国库项目进行清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最后一次到款年份为2021年(含)之前的国库项目,应于2022年底执行完毕,否则将被确认为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二)清理校内预算经费结余

校内预算批复经费中除部门业务费外,其他项目余额原则上年末统一收回。

教务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部、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等部门,应及时清理归口管理的各类经费(含北京市共建等专项经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督促项目执行单位加快执行。

项目余额小于1,000元的项目,将在年末统一收回。

六、财务决算业务

后勤保障处、实验学校、校医院等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于20221223日前完成与学校财务的各类往来结算业务,保证账账相符,年终与学校之间不得存在未达账项,并于2023115日前报送年度报表以及往来款项明细数据。

特此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财务部

2022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