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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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提取公积金审核材料变更的通知

[2017-09-01]

(本通知仅限于201791日以后新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教职工,以前已经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教职工请忽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相关要求,自201791日起,我校教职工提取公积金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至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教职工持银行加盖名章的相关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财务处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至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进行提取公积金材料审核时,需携带的各项材料发生变化,现需提交的审核材料见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提取材料一览表)。

2.办理地点: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

校:办公楼220房间5号窗口

3.办理时间:

招商银行: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校:每月4-10日(寒暑假除外)

4. 业务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公积金咨询电话:82357523

北航财务处咨询电话:82317873

北京市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提取材料一览表

北航财务处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