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老生2016-2017学年学住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缴费标准
学费按学年收取(2.5年学制的学历硕士,一般第三学年按0.5学年收取),收费标准根据录取专业确定。
硕士: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北航关于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见研究生院的招生信息网站);
博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具体金额以所住宿舍楼缴费标准为准。
(学院路校区校内:550元/学年、650元/学年、750元/学年、900元/学年;
大运村公寓:1200元/学年)
二、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批量扣款”和“B2C网上缴费”两种方式,学校不设现场及窗口收费。
三、缴费流程
1.学生将应缴学住费存入在财务处登记的工行银行卡,存款金额必须高于应缴费总额10元(因银行扣款后的账户余额不能低于10元)。若在异地存款,手续费率为0.5%,手续费率以银行要求为准。
2. 请各位同学于2016年8月25日之前将应缴学住费存入银行卡;财务处将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委托北京工行从学生的工行账号内扣缴。
3. 如无银行卡或因代扣不成功显示欠费的学生,可于2016年9月1日零点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按照B2C网上缴费的流程提示办理缴费。(特别提示:为避免重复缴费,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贷款生学校暂不批量代扣,待银行放款之后,学生需自行登录财务处网站缴纳不足部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缴费成功的学生的收据将在收费工作结束后(11月份)集中打印,并通知学院辅导员领取收据,发放至学生本人,收据应妥善保管,遗失将不能补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