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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老生缴费的通知

[2016-07-22]

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老生2016-2017学年学住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缴费标准

学费按学年收取(2.5年学制的学历硕士,一般第三学年按0.5学年收取),收费标准根据录取专业确定。

硕士: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北航关于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见研究生院的招生信息网站);

博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学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000/.学年。

2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具体金额以所住宿舍楼缴费标准为准。

(学院路校区校内:550/学年、650/学年、750/学年、900/学年

大运村公寓:1200/学年)

二、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批量扣款”和“B2C网上缴费”两种方式,学校不设现场及窗口收费。

三、缴费流程

1学生将应缴学住费存入在财务处登记的工行银行卡,存款金额必须高于应缴费总额10(因银行扣款后的账户余额不能低于10元)。若在异地存款,手续费率为0.5%,手续费率以银行要求为准

2. 请各位同学于2016825之前将应缴学住费存入银行卡;财务处将于2016831日之前委托北京工行从学生的工行账号内扣缴。

3. 如无银行卡或因代扣不成功显示欠费的学生,可于201691日零点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按照B2C网上缴费的流程提示办理缴费。(特别提示:为避免重复缴费,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贷款生学校暂不批量代扣,待银行放款之后,学生需自行登录财务处网站缴纳不足部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缴费成功的学生的收据将在收费工作结束后(11月份)集中打印,并通知学院辅导员领取收据,发放至学生本人,收据应妥善保管,遗失将不能补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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