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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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对公业务支付方式的通知

[2014-12-04]

各位老师:

为配合年终结算工作,减少未达账项,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票保存和支付环节的风险,现将对公业务的支付方式进行规范。

目前,银校互联业务的启用,财务处已实现了各类款项支付的时效性、安全性和便捷性。故自128日起,除公共服务业务等特殊业务可以领取支票外,其他对公支付款项的业务在网上提交环节均须选择“汇款(实时)”的支付方式,提交时须注意提供准确的对方单位信息(对方单位名称、对方单位开户银行、对方单位开户银行的账号)。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