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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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1-03]

一、2015年度开账日期

自2015年1月5日起,财务处将正常办理日常业务。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启用

为确保2015年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顺利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务卡的经费使用范围

由于现阶段是我校公务卡初步启用阶段,目前强制使用公务卡的经费类型是国库经费及学校运行经费,其余经费鼓励使用公务卡的方式进行结算。

国库经费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库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等国库纵向科研经费,“985工程”、质量工程、统筹支持一流学科经费、“211工程”等国库专项经费;学校运行经费包括学校预算经费及本科生运行经费等项目代码为1开头的预算经费。

(二)关于公务卡的额度调整

在最初试点办卡阶段我校设定的透支信用额度为2万元,为充分满足每人每月的公务消费需求,财务处将于2015年初统一将透支信用额度调整为财政规定的最高信用额度5万元人民币,调整成功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公务卡结算方式启用后注意事项

1. 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不再办理差旅费、备用金等现金借款业务;

2.对于强制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经费,自2015年1月4日起,进行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发票日期在2015年1月4日前的(不含2015年1月4日),按照原结算方式进行报销。

三、关于借款笔数的限制

为进一步规范借款管理,财务处将对借款笔数进行限制,每个项目限制借款笔数为5次,每个项目超过5次不允许再办理借款,须还清以前借款后再办理借款。

四、关于2014年发票的截止报销日期

2014年开具的发票均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不再予以报销。

财务处

201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