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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外籍专家来访报销的通知

[2014-07-07]

为进一步规范邀请外籍专家来访事宜,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工作规定》(北航外字【20111号)等相关文件,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邀请外籍专家来访我校的报销问题规定如下:

一、 外籍专家报销费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所邀外籍专家费用应一次性报销,且报销票据必须为专家来访期间发生费用。

二、 科研经费的外籍专家来访报销费用在网上填制报销单时,选择“日常报销”,报销内容选择“ 国际交流合作费”,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来校期间。

三、 非科研经费的专家来访报销费用在网上填制报销单时,选择“国内差旅费”报销,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来校期间,如实填写报销内容。

四、 报销时须携带材料:

请参见财务处网站——业务流程——会计核算——报销业务流程中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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