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项目组: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4J 309 号])文件精神,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和审计处将联合开展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帮助各部门和科研人员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财经法规意识,防范和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各部门和项目组2013年承担的(以经费到账为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科技重大专项除外。
三、检查方法
(一)自查、抽查相结合。各部门和项目组先行组织自查,自查面要达到100%;学校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抽查。
(二)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部门和项目组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深入剖析原因,强化管理。
四、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
纳入检查范围的部门和项目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实上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填报科研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和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lorean0865@aliyun.com。
(二)重点抽查
学校相关部门对报送的总结报告、项目统计表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落实
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项目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内容细目表
2.科研项目统计表
3.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格式
六、联系人及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李玉斌 010-82315877
财务处:罗林 010-82317874
审计处:刘婓 010-82339037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审计处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