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老生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缴费标准
1、学费(只限 “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的学生)
硕士:按照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者委托培养协议书上说明缴纳学费。对于协议书上注明需分次缴纳学费的,2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缴纳总学费(注:总学费金额已在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书上注明)的1/2;2.5年制的学生第一、二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2/5,第三学年缴纳差额部分;3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缴纳总学费的1/3。
博士:3年制的学生每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1/3。
MBA学员: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
2、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的具体金额以所住宿舍楼缴费标准为准。
二、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批量扣款”和“B2C网上缴费”两种方式,学校不设现场及窗口收费。
三、缴费流程
1、选择“银行批量扣款”的同学请于9月8日前将款项存入银行卡(特别提示:因银行扣款后的卡内余额不能低于10元,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总额10元);学校财务处将于9月11日之前委托工行从银行卡内代扣相关费用;
2、如无银行卡或因代扣不成功显示欠费的学生,请于9月12日零点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的“校园统一支付交费平台”,按照“网上学费交费流程指引”办理B2C网上缴费(特别提示:为避免重复缴费,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四、收据发放
缴费成功的学生的学住费收据将在收费工作结束后(11月份)集中打印,并通知院系辅导员领取收据,发放至学生本人,收据应妥善保管,遗失将不再补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