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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2014-09-17]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秋季教育收费的自查和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全面检查2013年、2014年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内容详见市教委等五个委办局《关于2013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办〔201321号,见附件1)、《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办〔201411号,见附件2)。

二、 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收费检查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学校、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4919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内容逐项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完全负责。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问题,按要求及时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违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附件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秋季教育收费检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不走过场,突出实效性。

(二) 抽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将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三、 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参照以上列出的内容,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违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附件3),自查报告要写明收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自查情况、违规收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请于919日下午5点之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报财务处229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至15201451311@163.com)。

联系人:宋浩迪 联系电话:82315452

附件:1.关于2013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

2.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违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务处章)

201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