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老生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缴费标准
(一)学费(只限 “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的学生)
硕士:按照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者委托培养协议书上说明缴纳学费。对于协议书上注明需分次缴纳学费的,2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缴纳总学费(注:总学费金额已在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书上注明)的1/2;2.5年制的学生第一、二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2/5,第三学年缴纳差额部分;3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缴纳总学费的1/3。
博士:3年制的学生每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1/3。
MBA学员: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的具体金额以所住宿舍楼缴费标准为准。
二、缴费方式
一律使用“牡丹灵通卡·e时代”(即“银行卡”)存款缴费,学校不设现场及窗口收费。
三、缴费流程
(一)请在9月4日前到工行各营业网点将准备好的款项存入银行卡(特别提示:因银行扣款后的卡内余额不能低于10元,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总额10元);如无银行卡,请于9月6日零点后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buaa.edu.cn/),按照B2C网上缴费的流程提示办理缴费;
(二)学校财务处将委托工行从银行卡内代扣按照本说明的第一项缴费标准确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三)扣款成功后的学住费收据将在收费工作结束后(11月份)集中打印并按班级发放;收据应妥善保管,遗失将不再补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