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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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部分科研财务业务流程的通知

[2013-11-28]

校财函字〔2013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财务处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对部分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并做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费审批流程

取消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审批环节,由学院审批会议相关性、真实性及是否为定点单位;保密处审查涉密项目主承办会议是否符合学校保密管理要求;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定期抽查审批情况。

二、专家咨询费审批流程

取消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环节,由学院审批咨询的相关性、真实性及支付标准;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定期抽查审批情况。

三、外协费、外拨费审批流程

将原《外协费第**次拨款审批表》和《外拨费第**次拨款审批表》更改为《科研项目外协费第**次拨款备案单》和《科研项目外拨费(拨合作单位经费)第**次拨款备案单》,同时取消财务处在备案单上的审批环节,改为在《科研项目外协/外拨合同及经费计划登记表》中予以审批。

四、交付甲方设备费审批流程

取消《纵向项目交付甲方配套设备审批表》,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在财务借款和报销单据上加盖“交付甲方设备不建账”章,并由审批人签字。

附件:有关附件见学校财务处、科研院网页

1.科研项目主承办会议费审批表

2.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审批表

3.科研项目外协费第**次拨款备案单

4.科研项目外拨费(拨合作单位经费)第**次拨款备案单

5.科研项目外协/外拨合同及经费计划登记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