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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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通知

[2013-12-26]

校财函字〔20137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3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16117

二、申报程序:

(一)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buaa.edu.cn,点击 “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登录后进入“劳务申报系统”,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发放方式选择“暂存”,发放项目选择“年终奖”(注意:“年终奖”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填写并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以下简称“收入发放表”);

(二)各单位负责人在“收入发放表”上签字,注明“此酬金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持“收入发放表”到财务处核算中心(知行南楼1层)办理入账手续;

(四)经财务处统一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金额,于春节前发放至职工的工资存折。

三、年终奖计税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注:目前费用扣除额标准为3500)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见附表。

四、发放查询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及扣税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网上查询系统”—“教工其它收入明细”中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82315452,咨询人:宋浩迪。

五、注意事项

1.在进行年终奖网上申报时,发放方式只能选择“暂存”,不能选择“网银”,否则会影响年终奖的正常下发。

2.一张酬金单上只能为一种发放项目,即“年终奖”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否则会影响计税。

3.为进行年终奖税收优化,20141月酬金业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4120,请各单位提前将酬金单送至财务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31219

附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8000元的

3

0

2

超过18000元至540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54000元至108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108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