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函字〔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3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年1月6日至1月17日。
二、申报程序:
(一)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buaa.edu.cn,点击 “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登录后进入“劳务申报系统”,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发放方式选择“暂存”,发放项目选择“年终奖”(注意:“年终奖”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填写并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以下简称“收入发放表”);
(二)各单位负责人在“收入发放表”上签字,注明“此酬金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持“收入发放表”到财务处核算中心(知行南楼1层)办理入账手续;
(四)经财务处统一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金额,于春节前发放至职工的工资存折。
三、年终奖计税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注:目前费用扣除额标准为3500)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见附表。
四、发放查询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及扣税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网上查询系统”—“教工其它收入明细”中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82315452,咨询人:宋浩迪。
五、注意事项
1.在进行年终奖网上申报时,发放方式只能选择“暂存”,不能选择“网银”,否则会影响年终奖的正常下发。
2.一张酬金单上只能为一种发放项目,即“年终奖”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否则会影响计税。
3.为进行年终奖税收优化,2014年1月酬金业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20日,请各单位提前将酬金单送至财务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3年12月19日
附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含税级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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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8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8000元至540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54000元至108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108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