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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1-13]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进行全面改革,201911日起全面实行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双基础、双分录、双报表”原则进行核算和管理。

 

学校为完成新制度改革,逐步进行了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管理模式以及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转换和升级工作。2019114日起,学校财务网上业务恢复正常,但因此次转换工作复杂程度高、业务范围广,部分内容仍在测试和转换过程中,财务处将在后期进一步进行通知。

 

现将本阶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工作方面

 

(一)经费核算业务

 

1.经费借款业务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各类经费在办理借款业务时将实时扣减经费预算额度,财务处已将截止2018年底尚未冲销的借款余额,根据借款时填写的借款事由核减了该项目相应的预算额度。

 

2.劳务酬金业务

 

校外劳务和专家咨询费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种情况,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属于非居民的,发放劳务或专家咨询费应选择“非居民劳务”或“非居民专家咨询费”发放项目,居民和非居民区分见《关于落实2019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通知》(校财函字[2019]1号)。

 

(二)科研经费开题

 

为配合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目前财务系统与科研系统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技术对接转换工作,待系统升级工作完成后可正常办理开题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单据处理时间

 

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过渡期间,已提交业务单据的有效期限(7天)及业务处理时限(5天)将进行适当延长。

 

二、信息系统方面

 

(一)网上查询系统  

 

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工作涉及调整网上查询系统的项目明细内容,2018及以前年度项目明细可正常查询,2019年项目明细查询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销系统

 

由于政府会计制度与原有财务制度在核算科目、经济分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网上报销系统中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网报单据记录不再保留,相关项目支出明细可在网上查询系统中查看。

 

(三)网上劳务申报系统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个人收入申报需提供个人详细信息,故此次更新了校外劳务申报模块中校外人员信息采集功能,请经办人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四)网上经费项目授权系统

 

因涉及数据跨年结转,且部分网上授权数据存在填制格式问题,系统更新后将对授权记录进行校验。如存在相关问题,经费负责人应取消相关授权事项后再次授权即可。

 

(五)短信通知服务

 

为保证新系统短信接入服务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将对财务系统短信服务进行升级调整,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将全力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请各单位及各经费负责人继续关注后继相关通知。

 

感谢各位师生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1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