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落实学校工作要点,通过线上审批减少线下负担,利用信息化带动机关管理服务“协同化、服务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广大师生提供高效服务,现将公房购电(补贴电)流程进行线上审批,具体业务审批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 购电申请人填写购电申请;
二、 公房购电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领取补贴电须经节能工作负责人填写补贴电代码并审批;
三、 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经办人无需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财务处;
四、 财务处会计人员账务处理完毕后,将在OA系统中反馈处理结果,审批通过并处理完毕将填写入账日期及凭证单号,审批不通过将填写退回原因,此时系统将短信通知购电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或节能工作负责人、公房使用责任人;
五、 公房地点为新主楼的,购电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电卡至新主楼物业办理电卡充值业务(公房地点为新主楼);公房地点为新主楼外其他地点的,售电人员审批后直接办理电卡充值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