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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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2020-06-30]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20]1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本科生、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予以结算清退,具体方案如下:

 

一、退费原则。免收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不论春季学期是否在校住宿,均全额退还已缴纳的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二、退费方式。毕业年级学生应退住宿费拟于73日前退至学生本人在校登记的银行卡;非毕业年级学生应退住宿费抵减下一学年住宿费。

 

三、学生对退费金额有疑问的,请咨询相关单位:后勤保障处宿管中心电话8235024282358024;财务处电话82315452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财务处

 

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工部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