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应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实行分批分期错峰办理,建议我校办理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届时财务处将发布具体通知。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财务处
20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