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函字〔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6年“年终绩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
二、申报程序
(一)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s://cwc.buaa.edu.cn,点击 “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登录后进入“劳务申报系统”,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发放方式选择“暂存”,发放项目选择“年终绩效”(注意:“年终绩效”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填写并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以下简称“收入发放表”);
(二)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收入发放表”上同时签字,注明“此酬金为年终绩效”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持“收入发放表”到财务处核算中心(知行南楼1层)办理入账手续,单笔“收入发放表”金额超过10万元(含)需先经财务处主管核算业务副处长签字后,方可将单据交至收单台;
(四)经财务处统一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后,将“年终绩效”的税后金额,于春节前发放至职工的工资账户。
三、计税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注:目前费用扣除额标准为3500)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见附表。
四、发放查询
年终绩效的发放及扣税情况可在发放后登录财务处网站“网上查询系统”—“教工其它收入明细”中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82315452 咨询人:马婧
五、注意事项
(一)经费范围:事业编制人员可使用预算经费、科研绩效管理基金、结算后横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受经费类型限制。
其中对于预算经费的范围明确如下:
1.各职能部处、群团组织和直附属单位可使用定额经费、办班经费、创收经费和基金经费。
2.各学院可使用创收经费、办班经费和基金经费。
(二)在进行年终绩效网上申报时,发放方式只能选择“暂存”,不能选择“网银”,否则会影响年终绩效的正常下发。
(三)一张酬金单上只能为一种发放项目,即“年终绩效”发放项目不能和“酬金”、“报销款”等发放项目在同一张酬金单上申报,否则会影响计税。
(四)为进行年终绩效税收优化,2017年1月酬金业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1月18日,请各单位提前将酬金单送至财务处。
附件: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