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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科研票据线上办理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2021-06-30]

各相关人员:

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02175日启动科研票据线上办理试运行工作。届时,科研项目借开票据、到款开票以及核销票据全部采用线上申请、审核及开具(操作流程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票据业务采用线上办理。202175日起,科研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普通收据全部在“科研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业务类型包括:借开票据、到款开票、核销票据),不再接收线下办理业务。

二、科研票据与科研项目挂钩。以科研项目为单位办理科研票据,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研票据业务前,需将双方盖章的合同提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录入项目信息,在“科研服务平台”中,选择科研项目,对应申请办理科研票据。票据业务将以项目总金额、项目经费号、借票情况等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票据电子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均可开具电子票据,均为国家合法票据,各单位均可接收。电子票据在财务人员审核完成后即可出票,申请人可在“科研服务平台”及其邮箱打印和下载,无需线下取票,省时省力,建议项目负责人积极与拨款单位沟通接收电子票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票据办理累计金额不能超过项目总金额。

2.借开发票时扣税经费号如果非本项目经费号,需扣税经费号负责人线上确认。

3.无需提供《信汇收入登记单》和《**结算通知单》,取消借开票据冻结。

4.免税发票首次开具需上传《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通知单》原件,非首次开具需上传《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通知单》原件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复印件。

5.由于线上业务申请不受工作时间限制,极易造成线上业务积压,工作人员会抓紧时间办理,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6.请票据办理人员与拨款单位认真核实开票信息,保证票据开具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到款开票线上操作手册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预借票据线上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

82317873 孙老师

82317874 邵老师

2021年628